歷歷眼前浮現著一切。很多這個詞在修飾語敘事體散文中使用,讓人想起以前的事情。
在歷歷目和歷歷中知道是同義詞。
歷歷目的是歷歷:明確、明確的樣子。指能清楚地看到遠處的風景,或是能清楚地再現過去。出典:唐·杜甫『歷歷』詩:「歷歷開元事,明顯就在眼前?!估?,老張想起幾十年前的事情歷歷看到的話,感慨很深。
新的記憶意味著,過去的事情就像最近發生的那樣,能夠深深地記住自己。
永遠不要忘記意思,永遠不會忘記。
歷歷事物和光景清楚地出現在眼前。
這三個四字成語都代表著曾經,讓我們一直都記住,在我們的心里,讓我們無法忘記。
意思是對已經發生的某件事,或者對某個人難以忘記,一直留在心里。比如說,一個人和這個人交往的感覺,記憶還很新,就像剛才發生的一樣,一直在心中念著,一刻也沒有忘記。經驗的喜悅就像電影一樣,在眼前一幕一幕地閃耀著。
記憶還很新:過去的事情,現在還記得清清楚楚,就像最近發生的一樣。
歷歷在眼前清晰可見。歷法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