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棄家庭成員,未造成嚴重后果、情節不夠惡劣的,不構成遺棄罪,但是亦屬于遺棄的違法行為,現在該如何做,取決于未成年子女母親的想法,可以在法律的框架內,本著自己真實的意愿,作出符合子女健康成長及自身合法權益的選擇。
遺棄違法行為,受遺棄的家庭成員要求警方處理的,警方會追究對方的違法責任。
同時,如果女方提出離婚,且為無過錯方的情形下,可以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,關于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問題,可以依法提出。所以沒離婚不管孩子只要造成嚴重后果就不是遺棄罪。
別離婚,不管孩子,不屬于遺棄罪。所謂遺棄罪,就是孩子生下來以后,拋棄。不管不問。這個都應該屬于刑事案件。一個要判三年以上,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所以要珍愛生命,不管是小孩。既然要生,就好好養著。我最瞧不起那些虐待小孩的,好可憐。希望發現有一次小孩子一定要嚴懲。
是,因為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條,對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,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,情節惡劣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這就是我的個人理解,沒離婚,不管孩子,已構成遺棄罪。謝謝!
這個肯定是要犯犯的,不管是在什么樣的情況下,都是不能不管孩子的,把他她帶到這個世界來,就要為他她付責
可以上法院起訴,監管人有扶養孩子的義烏和責任,不管孩子沒有造成孩子死亡或重傷不構成遺棄罪。